摘要:
不良资方可恶 唯有工人伟大
最近有两则新闻值得关注,也值得深思。
第一则消息,据媒体的报道, 1月19日,遵义一企业职工在街上“晒”厂里的接待品。所“晒”物品包括价格不菲的陈酿茅台、五粮液、习酒等白酒,还有高档茶叶以及高档香烟。据悉,这是厂里的接待品,工人们是在厂领导办公室隔壁储藏间找到的,他们搬出一部分,打算让市民见识见识该厂的公款吃喝风。而这个企业的工人工资每月仅仅600元。
第二则消息,据媒体报道,
对目前企业劳资关系忧患应该引起官方的注意了。企业改革改制以来,劳动者被受欺负的程度日趋严重,不少地方曾不止一次的发生称为群体上访事件,工人往往采取堵公路的,铁路的,甚至围堵政府机关的大门的极端行动,政府不惜出动警察来平息事态。其实,这不是解决问题的路子。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当年的工人地位下降,号称领导阶级的工人失去了主人翁地位,拼命干活但是收入低下(不包括垄断行业的工人收入);在一些污染企业,劳动环境卫生状况恶劣,职工健康得不到保障;在一些企业劳动标准高不可攀,工人收入得不到保障。这种情况并非一两家企业,甚至相当普遍。更有甚者,实行年薪制的企业,高管工资高于工人的几倍,几十倍,分配上两极分化趋势加剧。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腐化到了极致,芝麻大的官,也想占有西瓜大的权力,贪财占色,肆意侵吞劳动者创造的财富,看看现在的贪官不是几万等打发得了的,不是几百万,几千万,几个亿,甚至几十亿,这种状况的繁殖速度,已经引起劳动者的极为不满。
民意不可违,民意不可欺。
这些问题不解决,单靠警察出面对付工人来解决是不行的。官员腐败中央也在打击,也在惩治,但是像割韭菜一样,似乎解决不了,那种“高薪养廉”更是瞎扯淡。不光重视思想教育,制度管理理,还要重视惩治的手段,打击的力度,对待贪官能不能来个“五牛分尸”或者“悬首百日”。
职工收入分配我觉得采取“提低控高”,加大税收监督,也许会好一点,只有提高工人的待遇,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地位。只有劳动者的地位得到提高,劳资关系会得到改善。据媒体报道,《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来,目前仍有近七成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如此推算,全国有将近2亿的农民工没有劳动的法律保障和社会保障。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也就是说,全国的不良企业并非一两家,或者几百家,那么守法企业又知多少呢?工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辛劳,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地位呢?
只有没了不良资方,才会有工人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