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就是工贼
最近,深圳媒体报道了这么一件事情,在网上也引起热议。
说的是深圳一外企的女白领小A,受到日籍主管横山宏明性骚扰长达数月,她多次向公司投诉未果,却反遭开除。今年3月,她愤而告上法庭,法院近日判定该日籍主管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必须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
这个案子有一个局部细节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外企工会的表现。起初小A向公司投诉后,公司召开协调会,六名负责人中的两名中国人,均为工会委员,男委员几乎没说话,而身为工会副主席的女委员则提出要以旷工为由开除小A。所谓旷工,是指小A受辱后在家伤心痛哭的一两天。过了十几天,小A就接到了开除通知。
这件事很值得工会干部反思:当工人的合法权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组织,工会干部的屁股应该坐在那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的职责就是维护工人的利益。这就明确工会的职责是维护,就是维护工人的利益。按选择项试题来说,就是单选题:维护工人的利益。这些年还有人很荒唐地提出,既要维护工人的利益,还是维护企业的利益。如此下去,工会的屁股必然坐歪。维护工人的权益,这是历史和现实赋予的工会的责任和使命,这也是工会组织存在的必要。否则,还要工会干什么?
在陕西乃至全国其他一些地方,曾不止一次发生过,工会主席代表行政与职工对簿公堂的怪事,我也曾报道过这样典型事例。但是我们有些工会干部就是坐歪了屁股,背离了工人。在现实中,有的企业老板就是利用职代会通过违背法律法规的决议来侵害职工利益,工会简直成了不良企业整工人的帮凶。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假借、胁迫职代会名义把国有资产装入个人腰包……这些事情虽属个别,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或者轻视,必须十分警惕工会职能的演变,警惕工会背离了工人。
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党,代表的是工农利益。如果我们的党不维护工农利益,那么我们的党就会被工农抛弃,失去执政的根本,就会重蹈东欧兄弟党的命运。我们的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会,因此我们的工会必将维护工人兄弟姐妹的合法利益,不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就是工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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