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侵吞救灾款物者,一律处以极刑

作者:王仓盛2008-05-2409:13:4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有话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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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侵吞救灾款物者,一律处以极刑

据中新社报道,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侯雄飞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有群众举报,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聘用人员王亚东借工作之便,将可乐、八宝粥、方便面等救灾物品交到他的女友所开办的店铺销售,王亚东已经被刑事拘留,主管也被停职。

看到这一报道,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在地震灾区的王亚东将救灾物资交给其女友开办的店铺销售,令人气愤!

据说,王亚东在拉运的过程中,被众民众发现拦截并引发民众极大不满。我就不明白,这样的动作,为什么当时就没有人发现,那些监督的人呢?要不是民众发现拦截,王亚东不就发了灾难之财吗?

看来,地方对救灾物资的监管漏洞很大,监督失控。

四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慷慨解囊,支援和帮助灾区,竟然在灾区发生这样的事情,怎样向国人交待!

我觉得应该下一道死命令:凡是侵吞救灾款物者,不管数额多少,一律处以极刑。

本文作者:王仓盛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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